11月12日,常熟市档案局举行聘请法律顾问签约仪式,聘请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黄伟东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聘请法律顾问是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是形势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求。常熟市档案局坚持以法治思维指导档案工作,在制定常熟市档案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过程中,对照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感受到档案工作面临着许多方面法律风险。档案局在依法监管范围的确定合法性,在各级档案保管单位为社会提供档案利用范围和合法手续方面,在《档案法》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衍接方面,在征集档案的所有权、著作权、署名权等方面,以及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法律效率等诸多方面,均需要法律保障。常熟市档案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将围绕常熟档案的重大决策,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保证各项决策依法运行;为解决与相关的档案事务及经济、人事、劳动等民事、行政纠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对策,为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法律援助;为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导。
在法律顾问签约仪式上,常熟市档案局顾志强局长要求档案局全体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思考和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多从法律角度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借助法律顾问的力量,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档案工作者不仅要用法治思维来解决存在的问题,更需要从法律上做好预防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及时进行法律咨询,进一步扩大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馆)法律事务的渠道和范围,不断提高我局(馆)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签约仪式后还就档案征集、信息公开、依法行政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