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栖霞区档案局按照《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对机关各部门、街道、平台等共74家单位2014年度形成的文书、照片、视频、实物档案等电子档案进行接收。
各单位通过栖霞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档案移交”模块,进行档案移交,栖霞区档案局在后台通过“档案接收——接收审核”功能对各单位形成的目录数据、原文进行初审,对数据录入必录项不全、档号、文号格式、原文挂接的齐全、分辨率、照片档案要素是否齐全等存在的问题,给予“退回”并回复退回原因,单位进行整改,再次审核合格后,按照电子档案移交操作程序,正式进行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
目前,电子档案接收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通过初审的有25家单位,已有10家单位的电子档案正式接收进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