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镇江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妥善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档案归属和流向问题,镇江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变动部门档案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统一思想,服从和服务于机构改革大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档案的管理和交接工作。《通知》涵盖了机构变动单位原形成档案的几种处理方式,对新组建的机构进行全宗号分配,并对档案进馆的具体要求做了明确规定。镇江市档案局高度重视,成立档案接收工作小组,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