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档案局主管· 中国档案杂志社主办1951年创刊欢迎来到中国档案网 !2026年11月04日    星期三

江苏

《太仓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出台

作者:嵇秋红 来源:太仓市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5-06-26

近日,太仓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太仓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明确当前及下一阶段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其中各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档案列入进馆范围,极大地增加了民生档案的进馆内容。

根据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精神,太仓作为苏州试点单位,率先开展收集档案范围的调整工作。结合太仓档案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商讨制定了《太仓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经苏州市档案局、省档案局审核批复后由市委办、市政府联合印发。

《太仓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加强了对民政、教育、卫生、水利、农委、住建等二级事业单位的民生档案和国企档案的接收进馆,确定了较为完善的档案资源接收进馆体系。根据该细则,太仓市档案局已将原保存在市妇保所、各镇区医院的4万余件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接收进馆,并形成了定期进馆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