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的清代诉讼状纸
日前,镇江市民孔繁秉将家中收藏多代的清代嘉庆年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批涉及家族的诉讼档案,共495件捐赠给镇江市档案馆。市档案馆向他颁发了捐赠证书并给予经济奖励。
这批诉讼档案资料保存较为完好。时间跨度从嘉庆九年(1804年)至1958年,其中清代档案433件,民国档案52件,新中国成立初期档案10件。直接关系诉讼状纸、案情陈述、堂审记录的司法诉讼档案有335件;其余为诉讼过程中的证明材料,涉及征收钱粮发票、店铺账单,书信遗嘱等。
在这批档案中,最珍贵的是清中晚期诉讼状纸。民间呈递的状纸有直接在宣纸上所写的,也有带封面封底,格式相对规范的。这种规范的状纸一般为蓝黑色封面封底,封面上贴有一张小方白纸,再贴一张更小的方红纸,红纸上写“禀”,封面上有纹印,中间印有一官员像,官员手持一笏板,上写“指日高升”,是原告对官员的祝福、尊敬,封面左上方有一圆圈,内写“日”字,寓意是官员头顶青天,提醒秉公用权、无私执法。
征集到这样一批历史档案,非常珍贵也很难得。
这批珍贵档案的捐赠者孔繁秉介绍说,这批档案是母亲祖上道氏留下来的文书档案,因为母亲祖上有人在清代官府中做文书工作,因此有机会保留下这一批诉讼档案。家人将这批档案用纸包住,扎成两捆,放在屋子正中间的一架大梁上。房梁木质优良,历久而未霉变与虫蛀,使得纸张保存基本完好,至自己这一代,这批历史档案已经经历五六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