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玄武区档案馆对原《南京市玄武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突出了电子档案的收集,进一步细化了档案收集要求,扩大了档案的收集门类。重点将教育系统的档案纳入了收集范围。在收集档案同时,特别强调了收集全宗指南、档案纸质的和机读的目录及相关资料,以及有助于管理和利用档案资料所必需的各类专用设备、专用软件系统等。新的《南京市玄武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实施将使档案馆的档案收集范围更加全面,馆藏档案资源更加系统,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