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提前介入。为切实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工作,妥善处置机构变动、职能调整部门(单位)档案的合理归属和具体流向,区档案局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专门成立机构变动、职能调整部门档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业务指导科、保管利用科为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档案的归属流向、档案接收进馆等工作,并提前进行摸底走访,推动机构变动、职能调整部门(单位)档案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积极谋划、制订方案。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党组会专题讨论的基础上,区档案局制发了《关于全区政府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意见》,对档案处置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意见》提出新组建、设置的部门(单位)要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建立机关档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制度,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机构改革中职能发生变化的部门(单位)要及时重新修订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区档案局审查;凡在机构改革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处置移交档案,造成档案丢失、损毁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同时,《意见》对政府机构改革中新组建部门(单位)、撤销部门(单位)、名称更改部门(单位)、部分职责划出划入部门(单位)档案归属和流向提出了具体的处置意见。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2月上旬,专门组织召开了机构改革中机构变动、职能调整部门(单位)档案处置工作座谈会,对档案处置工作做了具体布置,要求机构变动、职能调整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加强领导,依法管理,认真组织,明确责任,落实所需经费及人员,切实做到档案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同步进行,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完整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