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新修订的档案法正式实施已不足4个月时间,宁波市档案局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档案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档案工作的政治责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
一是组织市档案局干部开展学习研讨。7月-8月,市局已组织了3场“档案法自学小课堂”活动。每个处室先分别组织内部集体学习研讨,以各自职责分工为侧重,研读新修订的档案法,讨论如何开展今后工作及档案工作发展趋势,再选派一名代表撰写讲稿、制作课件,并利用“周二夜学”等时间在全局范围内交流学习成果。档案干部既当学生,又当老师,通过自己学、自己讲的形式,进一步加深了对新法的理解。
二是座谈会上专题部署档案法学贯工作。在8月20日-21日召开的全市档案局长、馆长座谈会上,结合宁波市实际,要求区县(市)档案主管部门在下一阶段新法学贯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普法”和“执法”的关系,牢牢把握“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宣传,牢牢抓住旧法新法切换关键时期,坚持普法与档案监督检查相结合,着力建立运行高效、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执法机制。
三是将档案法列入学法用法考试内容。主动与市司法局相关职能处室对接,已积极争取将新档案法列入有关考试、培训内容。市档案局重点围绕新档案法主要修订内容和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职责等方面,精心准备了20道测试题目,报市司法局审核后,即将纳入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任职前培训测试题目。通过学习了解档案法主要内容,全市公务员档案法治意识将得到进一步强化,有助于全市党政部门工作人员正确理解、严格执行档案法律、法规有关制度规定。
四是借助媒体力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与主流媒体联系,围绕新修订的档案法提供采访素材和新闻线索,进一步扩大新档案法普法宣传力度和影响面。8月17日,《宁波日报》以《修订的档案法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为题,选取档案信息化、档案开发利用等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方面,进行了整版专题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档案法治环境。
下一步,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档案法的热潮,引导领导干部、广大档案工作者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促进各类社会主体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意识地形成和保护档案,积极开发和利用档案,切实履行好档案部门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