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水市档案馆被国家档案局、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为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试点单位。目前,全市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管理试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在试点工作中,通过丽水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和政务服务网上办事事项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形成符合归档要求的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管理策略,实现丽水区域内各机关档案室和档案馆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以OFD格式封装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和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并实现机关数字档案室向档案馆移交接收,建立电子档案永久保存中心;建立市、县、乡镇三级共享的电子文件共享利用库,实现电子档案在线共享、电子出证和电子档案的来源可追溯。
为完成试点工作,丽水市档案馆分步骤做好以下工作,即推广运用全市统一档案协同管理系统平台,基本统一全市电子文件归档技术标准,制订完善电子文件归档和移交管理的制度,统一全市的电子文件“四性”检测策略,应用转换归档电子文件长久保存规范格式,应用COM技术建设电子档案永久异质保存中心,建设应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档案查询利用和电子出证、原始性认证系统,制订(修订)电子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电子档案的接收工作,建立基于政务服务电子档案的可信证明库。
通过试点,全市实现电子文件在形成环节的可控管理,形成一套实用的电子文件归档操作规范和一套可靠可行的电子档案移交接收规范,建成安全可靠的电子档案永久保存基地,形成一套完整的可追溯的电子出证和来源的可追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