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档案局会同绍兴市档案馆出台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的疫情防控档案后续移交接收工作做到早部署,早统筹,早推进。
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档案归档和移交时限,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各相关单位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在4个月内,按规定向绍兴市档案馆移交。通知对档案移交范围进行了规定,要求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防控办)须移交经规范整理并数字化的全部档案;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完成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后,一套向市档案馆移交,一套由本单位保管备查。通知同时也发出倡议,鼓励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向本单位或市档案馆捐赠个人在投身抗击疫情一线时收集到的反映疫情防控情况的相关档案资料。
目前,市档案行政部门已落实专人进驻市防控办指导档案工作,同时组建工作专班,一对多对接各疫情防控成员单位,指导做好疫情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