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机构改革过程中档案不散、管理不乱、工作不停,舟山市档案局紧密结合机构改革进度推进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工作。
2018年11月12日,中共舟山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舟山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全市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对机构改革档案工作的职责任务、处置工作的归属与流向、程序与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并严肃了机构改革中档案安全与保密工作纪律。
2018年12月11日,舟山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机构改革档案工作的收集整理移交范围、整理标准、各项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各单位处置方案的制订任务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2018年12月29日,舟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市档案局工作人员分成4组对涉改的57家单位开展调研与沟通,2019年2月15日,市档案局根据各单位实际并征求多方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的函》,对涉改的57家单位档案的全宗处理、档案流向等进行了逐一明确。同时市档案局建立QQ群、上门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积极跟进重点难点单位的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计划市本级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将于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