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清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第一批)的公告》。德清县档案局列入第一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
德清县档案局作为全县档案行政执法的主体,行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依据国家、省、市规定,制定和研究起草本县档案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档案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等事项。通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增强了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档案法规意识和档案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推动了全县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档案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