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阳县档案局发布《关于加强2017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导和监管力度,全过程跟踪,全方位服务。
一是着力做好登记备案。县档案局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要求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要继续根据项目隶属关系,做好县级以上(含县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及登记备份的监督、指导和备案工作。
二是着力做好事前指导。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后 6个月内须填写《浙江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报送县档案局,档案局主动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建立起切合实际的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将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同管理,确保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档案局业务骨干时时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归档等做好业务指导。
三是着力做好事中监管。项目建设期间,县档案局业务科室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加强对档案形成、收集、积累、预立卷情况的指导,重点检查项目档案的同步监督管理和过程控制情况。
四是着力做好事后验收。对于符合档案专项验收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受理档案验收要求和松阳县行政运行平台流程申请验收,档案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