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景宁县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确保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联合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文,将于11月中旬前在全县开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检查。
此次检查结合近年景宁县档案工作情况、乡镇档案管理基础薄弱等现状(乡镇为抽查重点),围绕档案征集、档案保管、档案安全等三大类二十种违法违纪行为展开。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检查组抽查相结合方式,要求各单位于10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报县档案局,届时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档案局组成检查组对县有关单位开展抽查。
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有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