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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金华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迎来发展新机遇

作者:赵铭法 来源:金华市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5-08-04

日前,中共金华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决定》提出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的统筹和指导,在村账乡管基础上探索村档乡管”。

金华市档案局以《决定》出台为契机,主动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在拟出台的《金华市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中加入“第十八条 加强村级档案管理;村党组织应指定班子中负责纪检工作或组织工作的成员兼任档案员;村级各组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或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各种文件材料,都应归档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禁止擅自销毁档案。村档案工作在业务上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不具备统一保管条件的村,可以实行‘村档乡管’,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村档案的收集和移交工作。”

在金华市档案局的不断努力下,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6月份,市人大与市档案局联合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视察意见》,报送市委决策参考。农村档案管理相继写入《决定》和《规则》,上升到制度的层面,必将给金华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发展迎来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