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顺利进行,日前,宁波市档案局草拟了《宁波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并组织市卫生局、市贸易局等20家相关单位召开《方案》讨论会,就档案处置流向、档案移交进馆时间、存量档案数字化及处置档案的利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商定。
根据讨论商定后的《方案》,在宁波市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档案需移交进馆的单位将于今年6月底前连同数字化成果一起完成进馆任务,个别档案数字化任务重的单位可延至8月底移交数字化成果;未到进馆时间的机构更名或职能调整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调整并报市档案局审核,并理顺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单位档案安全、完整和档案工作有序。市档案局将联合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对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