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关乎城市发展、关乎民生生活,为切实做好住房和城建档案,继狠抓国土、公安、工商、财税、司法、社保、卫生系统档案工作并实现达标“满堂红”后,日前,宁波市将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纳入年度和阶段重点“目标”。在联合调研基础上,市住建委和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住建部门和委属单位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各住建单位将在3年内完成存量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工作,5年内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并搭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全面提升住建档案服务城市发展、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各单位还将全面开展档案管理达标活动以整体提升住建系统档案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在三年内完成档案管理达标任务,其中,市住建委达到省级标准,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委属单位达到市一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