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特点,各立档单位对购买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但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相对滞后,发展良莠不齐。针对这一现状,黄山市档案局加强了对全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档案服务行为,确保档案服务质量,维护档案实体和数据安全。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黄山市档案局结合本市实际并报市法制办审核同意制定了《黄山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于2015年12月21日正式发布实施。二是市档案局组织召开在黄山市注册成立的档案服务中介机构负责人业务研讨会,沟通、交流如何贯彻落实好《黄山市档案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全面提高黄山市档案业务的管理水平。市档案局胡排富副局长参加了会议并向中介服务机构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严格按文件规定,做好相关资料的备案工作;二要加强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并与当地档案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三要档案中介机构开展的档案服务一定要做到标准化,既要符合被服务单位的专业部门要求又要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要求相适;四要各档案中介机构在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加强各项档案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与会档案中介机构负责人在会上一致表示要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常联系,及时掌握档案业务工作的重点以及业务标准的新动态,加强员工业务培训,严格按照《黄山市档案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做好档案服务工作。三是强化档案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黄山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将抽调骨干业务人员加强对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规范的指导检查,确保黄山市档案中介机构良性有序竞争,提升档案服务质量,促进黄山市档案事业科学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