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第四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福建省档案馆立即通过召开会议、微信工作群转发、处室专题学习等方式开展学习,并部署初步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档案法》对福建省档案法律体系建设提供重要遵循,全省档案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助力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开展《档案法》宣贯。要将宣传贯彻《档案法》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利用讲座、培训等形式加强档案干部依法治档能力,依托媒体、网络等平台增强公众档案法治意识。二是加快推进《福建省档案条例》修订。目前,《条例》修订工作已迫在眉睫,省档案局要把握时机、借鉴经验、加快进度,并积极与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实现协作支持。三是抓紧做好《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办法》立法工作。依托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的良好契机,与相关司法部门共同研究推进《办法》出台,提升社会公众文献遗产保护意识,发挥文献遗产在服务中心工作中应有的作用。四是不断完善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多部门研讨力度,助推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有效整合省档案馆专业技术力量辅助档案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