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档案局联合市民政局制发了《关于开展数字婚姻登记档案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由于全市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存在不平衡、发挥作用不充分的问题。宁德市档案局以贯彻落实《共享办法》为契机,联合市民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制发《实施意见》,旨在将目前分散的数据进行系统整合和有序共享,打通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政务数据的完整统一,确保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只需在民政婚姻登记窗口办理一次即可,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切实落实“最多跑一趟”的要求。
此项工作得到了福建省档案局卓兆水局长高度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宁德市档案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福建省数字档案共享管理办法》,出台实施意见,努力在数字婚姻登记档案共享工作方面先行一步,这种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精神,值得肯定”,并要求省局有关处室做好衔接,积极推动。
下一阶段,宁德市档案局将会同市民政局、市数字办等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分步实施,计划2018年上半年选择福鼎市作为试点探索并建立和完善共享模式和机制,下半年选择条件成熟的的县(市、区)进行推广;力争到2020年全面形成水平显著提升、机制成熟稳定、成果惠及全民的数字婚姻登记档案共享格局,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的共享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