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档案局转发福州市档案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福州市土地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供全省档案部门学习参考。时任省档案局局长丁志隆在文件上批示:“福州市局的做法很好,请办公室跟踪总结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省涉及社会民生的土地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工作”。省档案局领导的批示以及向全省推广福州市经验做法,体现了省档案局对福州市土地房屋征收档案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对福州市档案工作的极大鼓舞和鞭策。
土地房屋征收档案真实记录了城乡变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轨迹,是保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凭证。土地房屋征收档案管理是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规范运行,并对促进城镇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和谐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自今年6月30日《办法》发布施行以来,针对土地房屋征收档案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要求紧、工作难度大、形成文件材料多等特点和难点,福州市档案局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履行对土地房屋征收部门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采取靠前服务、跟踪指导、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多项举措,全力推进老城功能改造提升、滨海新城建设、老旧住房改造、地铁项目攻坚、水系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涉及的土地房屋征收档案工作,努力确保每一个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移交及时、管理科学和便于利用,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实的档案服务保障,使土地房屋征收档案为今后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有益的资政参考和历史借鉴,也为今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纠纷、维护公正提供重要依据。下一步,福州市档案局将加强与市国土局、市房管局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抓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房屋征收档案工作机制,做到征收档案工作与征收工作协调开展、同步进行,确保征收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服务新福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