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档案局、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泉州市行政权力实施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这是全省首部有关行政权力实施档案管理的地市级规范性文件。
规定立足泉州市行政权力实施的实际情况,全面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档案管理,内容共二十四条和10个附件,对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移交及责任落实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各门类档案的整理标准做出了统一规定,内容详细、切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对于全面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档案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行政权力运行事关政府工作大局、涉及民生各领域,在全国上下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新形势下,泉州市档案局积极配合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工作,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制定出《泉州市行政权力实施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这既是泉州市档案局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又是泉州市档案局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有力体现。下一步,泉州市档案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权力实施档案管理的监督,不断推动全市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