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南平市司法部门及时建立社区矫正档案,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南平市档案局与市司法局根据前期调研,联合印发《南平市社区矫正档案整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五章三十八条,对社区矫正档案的收集、分类、组卷、排列、装订、编目、装盒、管理作具体规定。社区矫正档案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部门对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限内进行监督、考察和帮教,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活动记录。每个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为分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执行档案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工作档案由司法所建立。在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后一个月内规范整理完毕,送交当地司法局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