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写入“开展档案法及福建省条例执法检查,积极推动档案事业发展”。
2014年10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由10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7位省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围绕各地档案“一法一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关于档案“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赴厦门市及思明区、同安区,南平市及延平区、武夷新区,宁德市及蕉城区、霞浦县等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6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档案“一法一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1月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并审议档案“一法一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并对贯彻落实档案“一法一例”提出五点意见:一要依法加快档案馆库达标建设,二要依法健全档案事业经费保障机制,三要进一步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四要进一步提升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五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档的体制机制。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审议意见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律》的规定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