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档案教育的部署要求,福建省档案局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动全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漳州、泉州、龙岩市档案馆和长乐、翔安、晋江、鲤城、石狮市(区)档案馆等8家成为省级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其中,福建省档案馆和晋江市档案馆荣获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漳州市档案馆顺利完成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任务,待国家档案局审批。
2013年5月,福建省档案局联合省教育厅出台《福建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评审细则》,力促创建工作。《评审细则》规定,评审工作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开展,实行分级管理,即省档案局和省教育厅负责省级及9个设区市实践基地建设的评审认定工作,设区的市档案局和教育局负责市级实践基地建设的评审认定工作。《评审细则》明确了评审内容和方法,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地规模、制度方案、内容设置、活动形式、教育效果、安全保障等方面;评审的方法采用百分制计分法,由3人以上组成的评审小组,依据《福建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实地评审认定,评分为90—100分、80—89分的分别为省级和市级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审细则》还对具体申报材料做了详细规定。
2014年下半年,福建省档案局联合省教育厅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验收的方式,按照《评审细则》要求,对申报省级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单位进行测评。12月,福建省档案局联合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对经测评达标的福建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进行公布,进一步鼓励引导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按照要求,积极创建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