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丰城市档案馆一行到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一是制定归档标准。深学细研《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及《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检查验收标准》等文件精神,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的实际情况,按照管理类、污染源类、财务类、声像类、设备类,准确划定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合理制定整理标准。二是组织专题培训。着重讲解文书档案、财务档案、设备档案和声像档案整理流程,确保档案整理规范无差错。并建立整理档案工作微信群,全程指导,实时交流,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计划的每一步都得到迅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