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泽县档案局按照市档案部门的业务要求,对本县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三级以上单位开展了档案管理复查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规范化管理认定、复查标准,结合全县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复查和认定工作方案,于2020年5月20日,对全县供电、公安以及国税局等13家档案规范化管理单位进行了档案等级复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单位能够贯彻落实《档案法》等法律法规,档案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档案管理规范,基本能够达到要求。其中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合并,原等级自动失效,县消防队等级3家单位更名,保留原等级,县法院等8家单位不变。
经过认真检查复核,圆满完成2020年市档案局下达彭泽县认定复查任务。通过档案管理规范化复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单位的落实要求进度,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升了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