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档案局主管· 中国档案杂志社主办1951年创刊欢迎来到中国档案网 !2026年11月04日 星期三
近日,吉安市吉州区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的原则及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对原县级吉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兴桥乡等38个全宗1988年的档案进行了鉴定,决定向社会开放第二十七批档案,共计627卷。凡持介绍信、身份证等合法证明的中国公民,经档案馆同意,均可查阅利用这批开放档案。港、澳、台胞、侨胞及外国人利用开放档案,应由有关机关批准介绍。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