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安市档案局与高安市财政局经沟通商谈,双方结成档案保管和利用友好互助关系。财政局将未到移交年限的三年以前的档案以寄存的方式存放于档案馆,解决财政局档案室存放条件紧张和无专业档案员的问题,待到了规定移交时间自动转为移交,办理移交手续。财政局各股室装订成册五年前的备用文件资料,如果利用不是很频繁,也可存放于档案馆代为保管。档案馆将腾出一些密集架,在密集架上依次序贴上财政局各股室的名单,然后按年度把各股室装订成册的备用文件资料上架存放。财政局股室需要利用备用文件资料时,随时可以派人来档案馆调取,档案局将全力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