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档案局联合市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效规范全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涉农县区档案局、扶贫办,乡镇及扶贫村要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对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江西省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和《江西省扶贫档案整理细则》等要求规范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管利用。《通知》要求各单位将精准扶贫档案工作验收纳入各级脱贫验收,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脱贫验收,通过脱贫验收后6个月内各单位将精准扶贫档案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通知》明确了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条件保障。要求各单位提供经费、人员、库房、档案保管设施设备等相关条件保障,同时加强对精准扶贫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推进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通过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督查考核机制,不断提升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推动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精准扶贫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