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婺源县档案局、婺源县委农村工作部出台了《婺源县最美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全县最美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该《办法》共20条,对最美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归属与流向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指出,最美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档案是指在最美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县级、乡(镇)、村(社区)最美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档案分为文书、建设项目、照片、多媒体、实物等门类。同时,制订了每个门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该《办法》的制订,使最美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档案的管理实现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最美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档案齐全完整地保存下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做到档案工作与最美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