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4月6日,黎川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成验收组,对全县15个乡镇农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开展县级自查验收。本次验收是根据《江西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和《抚州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严格按照《黎川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方案》,采取内业查看、外业抽样、现场询问的方法进行,内业与外业同步,全面了解各乡镇农地确权颁证工作保障落实、调查成果完成、群众满意度等多个方面,统一标准、统一尺度进行检查验收。
通过县级自查验收,总体良好,15个乡镇基本达到良好等次,但也存在着部分乡镇汇总资料不够齐全,农户文件审批表等缺日期、未签字盖章等少量不足现象。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不足问题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到位,为保证档案整体移交县档案馆,做好数据库建立,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及省级抽查验收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