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及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及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布置。一是继续指导开展档案工作。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开发区、工业园区及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和业务指导工作,帮助指导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完善措施,培训档案人员,配备必要的档案“八防”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要按照国家颁布的各项档案业务建设标准、规范,制定出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要指导开发区、工业园及民营企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档案文件级目录和全文存储数据库,使档案信息资源为园区和企业发展发挥更加便捷的服务作用。二是继续推进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引导重视程度高、基础好、条件优、进取意识强的开发区、工业园及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活动,以此全面促进和带动九江市开发区、工业园及民营企业的档案工作。各地要坚持自愿与扶持相结合的方针,完成1-2个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创建省三级以上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