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由江西省档案局修订的省地方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自2016年12月1日实施。该《规范》是根据修订后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在2002年《规范》的基础上修订的。新《规范》继承了原《规范》以件为单位的整理方法,注重了新旧标准的前后衔接,同时对电子文件整理、档号编制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在《规范》的修订过程中,江西省档案局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地方标准修订程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召开了专家审定会,最终完成了《规范》的修订工作。下一步,江西省档案局将认真做好《规范》的宣贯和培训工作,确保有关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规范》的条款内容,切实提高江西省归档文件整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