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开展“进馆档案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开展“进馆档案质量建设年”活动,在三年内完成。2016年为开局年,确定了市委办公厅等40家单位为第一批建设单位。
《通知》要求,列入第一批建设单位要按照“进馆档案质量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坚定的信心,积极参与,深入开展进馆档案质量建设年活动,认真抓好进馆档案质量建设中每个环节、每一项工作的落实。未列入2016年度进馆档案质量建设的各进馆单位也要尽早谋划,主动作为,认真开展相关活动,确保进馆档案达到接收标准。
《通知》强调,列入第一批建设单位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进馆档案质量建设工作,并对所属二、三级机构的进馆档案质量建设进行指导与监督,稳定有序地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把进馆档案质量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市档案局将对开展“进馆档案质量建设年”活动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作为年度评选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