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江西都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这是都昌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具体成果,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档案工作高度重视和关心,它将对都昌县档案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适应新形势,紧跟新常态,全面推动全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
《意见》共分四部分二十三条。从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健全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加强对档案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支持保障等4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在健全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方面,要坚持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档案局主管,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要坚持依法行政,定期开展档案执法监督和安全保密检查,全面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各类档案违法违纪案件;要加快新馆项目建设进度,将新馆建成能体现都昌县文化特色的现代化档案馆;要支持档案部门加强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含派出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在全面推进“三个体系”建设方面,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档案归档制度,做到应归尽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县档案馆要依法接收全县各单位所属机构的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档案,做到应收尽收;要创新档案利用服务,认真做好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工作;要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力度,编纂出版档案编研成果、文化产品,不断挖掘档案价值。要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到2020年县档案馆要完成馆藏重要纸质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工作;要全面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改善档案保管保密条件,落实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确保档案安全保密。
在加强对档案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支持保障方面,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把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列入年终检查考核内容;要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力度,保障档案资料征集编研、抢救保护、安全保密、数字化、服务利用、档案科研、教育培训、陈列展览、档案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经费需要,要按照中央财政分配的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经费1:1的比例配套,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国家重点档案及时抢救、有效保护;要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把档案干部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加强基层档案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并保证相对稳定;要切实帮助档案工作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档案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保持全县档案干部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