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分六部分十六条。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九江市档案事业取得的可喜成绩和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的独特贡献;明确了新形势下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从加强档案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加强档案服务利用体系建设、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等五个方面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加强档案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要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条件,强化行政部门对档案管理的主导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制发档案工作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时,应征求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切实加强档案馆(室)建设,到“十三五”未,市、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均要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安全保密、服务便捷、节能环保和能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满足未来30年以上需要的“五位一体”功能的现代化档案馆,60%的国家综合档案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档案馆水平;要建立健全基层档案工作体系,支持档案部门加强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含派出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规范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建立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档案社会管理新格局。
在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方面,要求各单位将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作为各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程序,从源头上加强对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推动档案工作向社会全覆盖、向行业全渗透;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大档案收集力度,加大九江地方特色,如九江名人、名山名川、名胜古迹、老建筑、老街道、老村落、民风民俗、民间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大历史事件等地方特色档案的收集力度;要强化重要和民生档案管理,加强生育、户籍、学籍、婚姻、医疗、卫生、保险、就业及社会保障、土地承包、林权改革、产权登记、人口普查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在加强档案资源服务利用体系建设方面,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力度,通过撰写资政报告、编辑出版档案编研书籍、举办档案展览、制作电视节目、发布网络视频、发行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充分挖掘档案资源的现实和历史价值,为党委和政府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为人民群众维护切身利益提供全方位的档案信息服务,努力把“死档案”变成“活信息”,把“档案库”变成“思想库”;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创新档案宣传形式,加大档案宣传力度,推出一批弘扬社会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档案信息精品,提高档案工作的影响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大档案、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的理念,支持档案部门把对国家和社会有用、对存史和资政有益的数字数据进行归档管理,逐步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数字数据归档体系。各单位要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列入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整体规划,做到在办公自动化或业务管理系统中有完善的电子文件归档功能,统一部署、同步实施,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统筹安排,给予保障;各档案馆(室)要按照“存量数字化”的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馆(室)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逐步形成电子文件、电子档案中心、数字档案馆(室)“三位一体”的档案信息服务中心,使档案公共服务惠及人民群众。
在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方面,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安全责任追究制,安排在编人员从事档案工作,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修复、提供利用等环节的监控监管,构筑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档案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网络公开的档案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对同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重要档案(包括新闻类电影、电视片、照片、录音、录像等音像档案)实行异地备份保管,对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要把档案馆(室)列入重点保护范围,认真落实档案馆(室)防火、防虫、防潮、防尘、防光、防水、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八防”措施,加强档案馆(室)档案保管保护专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升级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馆(室)安全防灾减灾标准和能力,确保档案安全受到危害时得到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方面,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明确分管领导。加大档案事业的投入,把档案馆(室)将档案资料征集、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抢救保护、安全保密、陈列展览、编纂、数字化、档案科研、设备购置维护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财力增长而同步增加投入。要为档案部门配备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加大档案系统干部任用和交流力度,增强档案干部队伍活动,为档案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通过配齐与档案工作相适应、与档案馆(室)藏量相符合的工作人员,不断优化档案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档案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档案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馆(室)工作人员的特殊岗位津贴,各级政府要按原工资构成高出10%部分发放。关心档案干部成长,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和后顾之忧,激发档案部门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