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是新时期指导全市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指出,档案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承担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为档案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意见》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把握和适应档案工作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建设管理体制科学、法律体系完善、支持保障有力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覆盖全面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党政机关和全社会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加快推进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真抓实干,重点突破,推动萍乡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