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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民国训导证书现江西新干县档案馆

作者:郑剑平 来源:江西省新干县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5-07-23

训导证书

训导证书

近日,江西新干县档案馆在民国档案中发现一份民国二十九年颁发的训导证书。

该证书的主要内容是:学生李毅,系江西新淦(现新干)县人,现年18岁,在本校初中修业期满,操行成绩业经考核合格,此证。发证学校为:江西省立樟树初级中学。校长:徐廷展、训育主任:张履丰、导师:熊兆飞。主要是考核学生的操行成绩,其内容包括:忠勇、孝顺、仁爱、信义、和平、礼节、服从、勤俭、整洁、助人、学问和有恒等12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如此细致具体,包涵了一个身心健全、可以自食其力、有一定道德修养的人所具备的方方面面,能够达到这些要求的人无论在什么年代一定是合格公民。该证书的主人李毅,出生于1922年,15岁新干县立第三区中心小学毕业,16岁受聘新干县小学代用教师,18岁江西省立樟树中学初中毕业后,被县政府委任县立第三区南边乡中心小学教员、总务主任、高级教员等职。

史料记载,民国成立后,强调在中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191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明确规定:“初小、师范、高等师范免收学费。”1946年国民政府制定了《教育宪法》规定“教育文化应发展国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国民道德、健全体格、科学及生活智能。”由此可见,民国基础教育十分注重学生的整体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