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末毕业文凭
近日,江西万载县档案馆为搜集图片精品档案,在馆藏民国档案中发现了一张的1909年袁州官立中学毕业文凭。
这张珍贵毕业证,长66×52.5厘米的毕业证,由于岁月久远,保管条件有限,这张距今有106年历史毕业证,纸质已严重老化变脆、虫蛀,证件损毁较严重,虽然不能准确的了解全部内容,但主要内容仍可清晰可见。
毕业证的整个版面由文字和图案购成。最上方的一部分红色小楷,是由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由光绪根据慈禧太后关于教育懿旨精神颁发的圣旨。“此旨即着管学各衙门暨大小各学堂,一体恭录一通,悬挂堂上,凡各学堂毕业生文凭,均将此旨刊录于前,俾昭法守”。由此可知,这道圣旨,是光绪三十三年后各种毕业文凭上必须刊录的官方语录。毕业证的正文,内容显示,江西袁州府官立中学学堂,宣统元年拾貮月毕业的学生有甲乙两个班,马毓鼎,系江西省袁府万载县人,二十岁。毕业证还将开设的科目及考试成绩,该生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的名字等也一并记录,最后是监督署理袁州知府、各科任教员和会考官省视学知县在毕业证进行了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