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经几个月的准备,由市档案局主要领导起草,在5月19日,经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由中共上饶市委办公厅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
上饶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实施意见》是依据中办、国办和省“两办”文件精神,结合上饶市目前档案工作实际,针对当前社会各个层面不同程度存在对档案工作的作用和价值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档案工作基础薄弱,档案法制意识淡薄,档案违法现象普遍等情况,从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完善档案资源、利用和安全三大体系、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若干规范和改进措施,为全面推行依法治档、提高上饶档案工作整体水平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上饶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 以下几个特点:1.基础性。在国家档案馆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和基层单位的档案规范化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硬性要求。2.时代性。一是提出了档案文化产品的开发和利用;二是强调了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时代要求以及与电子政务、智慧城市、信息惠民等工程的对接。3.地方性。一是注重城市记忆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提高档案和老百姓社会生活的关联度;二是加大上饶地方特色,如“乡村记忆”、 “老字号”、上饶名人、非物质文化、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古村名镇等档案的收集力度,体现上饶档案的独特价值,更好地为上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4.前瞻性。着眼长远,注重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强调档案工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体现档案“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将来着想”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