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朐县档案馆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档案法。新修订的档案法进一步理顺档案工作体制机制,优化档案科学管理、安全管理和开放利用有关制度,完善档案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一切社会主体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将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从30年缩短至25年,新增“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章,对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出要求,对档案主管部门和档案工作人员开展监督检查的措施手段及应当遵守的规则,以及行政处罚的数额幅度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学习,大家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新修订的档案法的基本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档案法治意识,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