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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烟台市档案局实行“一次办好”档案利用制度

作者:董世玉 来源:烟台市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8-11-27

为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更好保障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委省政府及烟台市委市政府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烟台市档案局根据对本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核结果,对照《烟台市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建立并实行了“一次办好”档案利用制度。

烟台市档案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及“一次办好”改革有关规定要求,认真清理证明事项,取消无设定依据或设定依据层级不足的证明材料。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颗粒化”拆分办理项的要求,逐项编制了《烟台市档案局档案利用服务指南》和《烟台市档案局档案利用业务手册》,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利用要素、档案利用流程图、投诉举报、申请表单等,档案利用服务指南和档案利用业务手册均做到了全面、详实、准确、易懂,具有充分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烟台市档案局自今年8月开始实行“一次办好”档案利用制度以来,共接待利用者逾百人次,先后与市委办、政府办、发改委、人社局等单位协调查阅意见,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了档案利用服务效能,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快捷度和满意度,切实做到了“一次办结、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