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临朐县全面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为留存棚户区历史记录,再现棚户区原始面貌,为广大棚改居民留下故乡家园的记忆档案,中共临朐县委办公室、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收集临朐县棚户区改造声像档案及妥善保管有关档案资料和实物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县棚户区改造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工作。
《通知》规定,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要在成立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棚户区声像档案的摄录、整理和向县档案馆移交报送工作,声像档案的图像要稳定清晰,取景合理,录像、光盘、照片要有文字说明,确保声像档案的质量;同时,做好有关档案资料和实物的收集和保管工作。《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好棚户区改造档案工作。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落实档案任务完成情况;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要按照规定,明确责任和工作人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棚户区改造前声像档案的制作、整理、移交工作;县档案馆(局)要做好收集、整理声像档案的业务指导及接收工作,建立棚户区改造声像档案数据库,采用异质异地备份永久保存,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