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临朐县委办公室、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收集临朐县棚户区改造前声像档案的通知》。
《通知》规定,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是包括棚户区改造前的全景航拍录像及照片;棚户区改造前的主要街巷、古井、桥梁、学校、村委大院、特色建筑、公益性设施及特色农家小院等录像及照片。《通知》强调,棚户区改造前声像档案要在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成立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声像档案的录制、整理和向县档案馆移交报送工作;声像档案的图像要稳定清晰,取景合理,录像、光盘、照片要有文字说明(题名、时间、地点、人物、内容、摄(录)影者等),确保声像档案的质量。《通知》要求,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要按照规定,明确责任和工作人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棚户区改造前声像档案的制作、整理、移交工作;县档案馆(局)要做好收集、整理声像档案的业务指导及接收工作,建立棚户区改造声像档案数据库,采用异质异地备份永久保存,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