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临朐县委办公室、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重要声像档案移交县档案馆集中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向档案馆移交重要声像档案的范围、办法、要求。
《通知》强调,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具有历史保存价值的照片(含底片)、录像带、电视片,都应收集、分类、整理、归档,重要档案除本单位留存保管外,须交一张(盘、套)给县档案馆作永久保存。各镇(街、园、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移交范围,抓紧对本单位声像档案进行自查整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移交工作。县档案馆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交接手续,对移交进馆的声像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切实发挥好档案资料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