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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潍坊市印发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作者:马胜全 来源:山东省临朐县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7-02-07

近日,潍坊市档案局印发了《潍坊市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

《规划》确定,要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因地制宜地确定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健全激励机制,对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广泛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以“12·4”国家宪法日、“6·9”国际档案日、档案法治宣传周(月)活动为契机,通过汇编出版专题文献,举办大型展览,拍摄档案纪录片、动漫、微电影等多元化途径和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档案法治宣传,突出抓好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规划》要求,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将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体系,党政一把手要对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建立有领导、有制度、有计划、有实施、有监督的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将领导干部作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档案工作政策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档案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将依法治档、依法用档的理念送到农村、医院、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努力提高档案法治观念和档案意识;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利用多种形式交流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不断增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建立健全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到位,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到位,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