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济宁市档案局局长张宪常与辖属泗水县、曲阜市、兖州区等11县(市、区)档案馆主要负责人及济宁市档案馆分管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档案安全承诺责任书》。
《档案安全承诺责任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加强对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体系,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档案安全承诺责任书》内容共16条,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贯彻落实《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应急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完善档案事故防范及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制度,构建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
二是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年内组织至少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提高档案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护能力。
三是提高档案库房的安全防灾标准。按照档案安全保护的要求,为档案馆配备现代化的消防、监控、安保、温湿度控制、档案消毒及其他安全设施设备;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推进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全面加大珍贵破损档案修复和仿真工作力度,加强档案保护、修复、缩微等技术保障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安全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严格审查上网文件、档案,严禁涉密文件、档案传输到非涉密网络上;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安全保密管理,严防文件、档案在传输过程中失泄密;档案全文数字化采用外包服务方式时,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执行;加强对电子档案容灾备份工作的管理,对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
五是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档案安全值班和专项检查,增加值班期间的巡查次数,细化值班情况记录,快速处理各类档案安全突发事件。对档案库房的门窗、照明及各种电器线路、管线、温湿度等经常检查,并定期维护、更换;对文件归档、档案移交和整理及借阅利用等各项工作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堵塞工作漏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档案安全隐患。
六是全面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度。济宁市档案局将于年底前,对市、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落实年度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承诺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对于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档案毁损事故的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依照《档案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