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照市委书记杨军同志在听取日照市档案局《关于区县档案馆舍和机构情况的汇报》后,作出批示:请各区县党委(工委)按照省档案局和市委、市政府[2015]22号文件要求,把区县档案馆舍和机构队伍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限期解决,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委、市政府。
近年来,日照市档案工作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档案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亟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区县档案馆舍和机构配置相对滞后,全市档案工作发展不平衡。在档案馆舍建设方面,日照市目前管辖的区县中,仅有一个县的档案馆为独立馆舍,且建于1986年,经测定已属于“危房馆”,其他区县或没有独立馆舍,或与其他单位共用办公场所和库房,档案馆舍建设不达标,成为制约日照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在档案机构配置方面,日照市直辖区的档案馆均不是独立机构,皆是内设科室,档案工作人员数量偏少,在编不在档案岗位问题突出,制约了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接到批示后,日照市档案局馆及时组织了传达学习。之前,市委常委会曾专题听取了档案工作汇报,出台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次杨军书记又专门作出批示,充分体现了市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改变区县档案工作落后状况的“及时雨”。日照市档案局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区县档案馆建设工作的督导,明确推进措施、方式方法、时间进度,督促区县首先解决没有专门库房、无法集中收集保管档案的问题,及早消除“无库馆”、“危房馆”现象。规范档案部门人事管理,切实解决好档案机构独立问题,工作人员在编不在档案工作岗位具体问题,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