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青岛市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意见》,要求各司法机关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报告制度,全面、如实记录承办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的每个阶段遇到的干预行为,将违法干预记录信息存入相关案件档案正卷保存。《意见》印发为青岛市(区、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归档工作提供了抓手和依据。青岛市档案局下一步将按照《意见》要求,加大对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有关记录完整归档和安全保存。